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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保密
姓名:wowgold
来自:福建泉州
  发表于:2008-11-20 10:41:41
 
wow gold
 


身份: 兄弟
姓名:niaomam

  发表于:2008-9-5 17:22:21
 
如何向本站上传图片、视频

站长回复:
本站留言板是为方便广大群众咨询法律问题开设的,不能上传图片和视频,谢谢!!

 


身份: 保密
姓名:tt

  发表于:2008-7-2 9:02:58
 
你好!请问一下08年司法考试现场确认的地点?

站长回复:
请你向西安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29-88613042

 


身份: 保密
姓名:公民

  发表于:2008-4-29 11:08:34
 
  我们是陕西省监狱管理局物质供销处的职工,对外称:益秦公司。在这里我们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我们的情况。
  我们的领导近几年来一直在没有任何项目,不给一分钱资金的情况下,让我们交任务,就是给单位交钱,迫于他们的权势,我们每年都是用工资来交任务的,对领导的霸王政策,只能忍气吞生,无条件的服从,如果不从后果可想而知了。我们单位的大楼有一大部分是出租的,就每年的租金就不少了,可这些都不能满足邻导的挥霍,年年对职工说亏损,大家也都明白亏损到哪去了,可没有办法,只能敢怒不敢言啊!单位有个同志叫张智,就是迫于这个霸王政策,被逼的自杀了,死时才38岁,扔下一个小女儿,很是可忴。
  单位的刘处长和出纳的关系非常的暧昧,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了,出纳因为工作的疏乎和不认真,导致几万元现金不见了,大家都知道此事了,可刘邻导大笔一挥,签个字,就算没事了,不追究任何责任,这事要是放在别人身上,决不可能就这样就不了了知了,职工也只能忿忿不平,还能怎么样呢?
  今年,领导竟然让一部分职工回家,自谋出路,留下的人是有背景和后台的,还口口声声说:在外面干好,挣的钱多。我们都是中年人了,上有老,下有小的,负担很重的,本来就发那么点工资,已经够可忴的了,现在却向踢皮球一样把我们踢出去,做为邻导他们从来没为职工做个一件好事,只是以权谋私,一手遮天,,把个原本好好的单位弄成现在这个样子,现在还要向踢球一样把我们踢出去,他们这样的决定还让我们活不活了?他们还嫌死的人不够多吗?现在全国都在提倡和谐社会,我们生存都无法保障了,社会还会和谐吗?恳请政府严查,为我们主持公道!
                                                     切盼
 

站长回复:
请来电咨询您的法律问题: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85229231

 


身份: 保密
姓名:丫丫

  发表于:2008-2-20 10:45:06
 

工作人员你好:

    我在外省通过了司法考试,想到西安工作,法律职业资格证是不是需要转到西安?如何办理呢

站长回复:
给你提供一个电话你可以进行咨询:029-88613042!

 


身份: 保密
姓名:一名大学生
来自:西安
  发表于:2008-2-5 10:26:50
 

工作人员您好!

我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一名即将毕业生,由于论文需要,想知道咱们雁塔区司法局的主要领导名单,可否提供?

不胜感激!

 


身份: 保密
姓名:法律咨询者
来自:西安
  发表于:2008-1-11 11:01:23
 

站长 您好

    我是雁塔区一名大学老师,2006年与一私人装修工人因装修问题发生下列经济纠纷:

    开始时,装修预算是包工包料,并预付1万元,双方在预算书上签了字;

    开始后,走电路、水路与铺水泥地面时,对方说亏本,并买了一部分料,我让他继续干,直道这一部分完工。

    由于前三项工程严重超出他做的预算(2~3倍,有材料,可以精确计算),因此,我决定停止下面的合作。

    现在的问题:

    1.他想让他退钱,他不给协商解决问题的机会,已有一年半了;

    2.我想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问题,向法院起诉,但只知道他的电话,在西安打工,蓝田人,不知道他的具体地址。

    想解决的问题:

    1.我在雁塔区可以直接起诉他吗?地址是阻碍吗?应该怎么办?

    2.我胜诉的机率大吗?上诉费用是多少?

    2.

站长回复:

你好!

第一、你的问题属于装修合同纠纷,你与装修工签订了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你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必须将装修工的姓名、地址查清楚,否则法院不立案。建议用电话号码查取。

第三、输赢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判断,未见具体合同无法判断。

 


身份: 保密
姓名:二氧化碳

  发表于:2007-12-24 9:31:03
 

站长您好!

我是外地人,老公是西安人。我现在不愿意再和他过下去了,但是,我们都舍不得孩子。(为了孩子我一直强忍着生活中种种的无奈,现在史忍无可忍了,不愿再忍)。孩子的户口现在西安,孩子今年八岁,是我带大的,和我有着深厚的感情,孩子的学习生活,点点滴滴都是我管,我想请问,如果我起诉离婚,坚持要孩子,孩子给我的可能性是不是更大?而我要把孩子带回我的户口所在地上学,有没有必要再把户口转回(2005年才把孩子户口转到西安)?如果对方坚持不放户口咋办?对方不按时给予孩子的生活费和学费咋办?请站长尽快给予回复,谢谢!

站长回复:

你好!

1、夫妇离婚,孩子的监护权由夫妇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诉至法院判决。

2、法院在判决监护权时,主要从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出发。比如:双方离婚厚的经济状况、家庭环境。你的孩子已经八岁,那么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3、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的生活费、学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

4、户口问题,如果孩子判归你监护,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身份: 姐妹
姓名:豆豆妹
来自:华亭县
  发表于:2006-6-4 12:32:07
 

雁塔的朋友:

你好!千万年的“规矩”-彩礼不能轻言取消,而双方父母又因此而达不成一致意见,“私奔”是小说、戏剧创作者“救世”秒方,但现实很无奈....这份婚姻也就面临着“死亡”的危险!

他情急之下,想出了下策——威胁:持刀恐吓,幸没严重后果;但惊动了警方。请问:会怎么处理?轻,如何?重,如何?

代谢!

盼望详细答复。

2006.6.4

站长回复:
  我国治安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你提出的“持刀恐吓”的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情节进行处理。

 


身份: 兄弟
姓名:niaomama

  发表于:2006-5-11 0:09:27
 

徐律师:

     农村村民委员会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已经没有利害关系人的村民宣告死亡?

站长回复:

一、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月起满两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月起。

二、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其他有民事权利利益关系的人.

以上顺序属法定顺序,上一顺序申请人不申请宣告死亡则下一顺序无权申请,上一顺序申请人不存在则下一顺序申请人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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